彰縣開放設民宿 彰化員林2市除外

 

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0日電)彰化縣可以蓋民宿了!彰化縣政府指出,縣府已公告除了彰化市及員林市外,其他24鄉鎮只要符合民宿設置規定都可提申請。


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處長田飛鵬說,為推動觀光發展,縣府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第7條第2項授權訂定「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第2條規定地區,作為「偏遠地區」認定標準。


依這個標準,包括芳苑鄉、大城鄉、竹塘鄉、溪州鄉、田尾鄉、二林鎮、埤頭鄉、永靖鄉、芬園鄉、埔心鄉、埔鹽鄉等鄉鎮都屬於「偏遠地區」。


田飛鵬表示,原本位於這些偏遠地區的鄉鎮內農舍,都可以設民宿。不過條例已在民國99年5月廢止,縣府於是回歸民宿管理辦法,而且法規授權認定,重新認定偏遠地區,除了彰化市以及員林市都市計畫區不能申請之外,其餘鄉鎮都可以申請設置民宿。


縣府說明,目前全縣有26家民宿,以田尾鄉有7家為最多,只要是合法住宅與農舍,而非集合式住宅或設在地下樓層,檢附說明書、相關土地建物文件證明、民宿內外觀與相關經營設施照片與其他機關指定如消防安檢等文件,就可提出申請。1050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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